关于严明2021年教师节、中秋节和国庆节期间纪律要求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9-08浏览次数:291


转载自校纪委

时间:2021-09-07

各党总支(党委):

37个教师节在即,中秋节和国庆节临近,为持续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在做好秋季学期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坚决杜绝违规违纪、师德失范问题,确保节日期间风清气正,现就有关纪律作如下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压实主体责任

全校各级党组织要自觉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切实把落实落细秋季学期常态化疫情防控责任、加强节日期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纠治“四风”工作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来抓,严明政治纪律,强化规矩意识,自觉抵制不良风气,营造崇德向善的良好育人环境。全校各级党组织要通过各种形式发信号、提要求、明纪律、守规矩,进一步加强党规党纪的学习、宣传和教育,组织党员干部和教职工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党内法规,严格执行《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的规定》等纪律要求,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咬耳扯袖、红脸出汗。各级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要充分发挥“头雁效应”,带头执行廉洁自律规定,带头反对歪风邪气,带头遵规守纪守法。

二、坚守底线思维,严明纪律要求

各级党组织以及党员干部要坚持底线思维,强化自我约束,守好理想信念、廉洁自律、作风端正、社会交往等各方面的底线,坚决抵制不正之风,弘扬艰苦奋斗、厉行节约的优良传统,自觉做到以下“十个严禁”:

1.严禁参加学生及家长安排的任何形式的宴请,从事有悖于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活动;

2.严禁以任何方式索要或接受学生及家长、管理服务对象赠送的土特产、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等财物;

3.严禁奢侈浪费、违规公款吃喝、公款旅游、违规使用公车或变相借用、租用车辆以及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

4.严禁违规收送用公款购买的月饼、烟酒等节礼;

5.严禁利用电子商务提供微信红包、电子礼品、预付卡等;

6.严禁违规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

7.严禁违规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

8.严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

9.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嫁娶等事宜借机敛财;

10.严禁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的其他行为。

三、强化监督检查,严肃执纪问责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和各基层单位纪检委员要认真履行监督职责,推动主体责任落实,紧盯节日期间易发多发和隐形变异问题,组织专项检查、明察暗访、重点抽查,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行为,发现一起、严惩一起;对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失职失责、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发生严重“四风”问题的部门和责任人,严肃追责问责,对典型问题及时通报曝光,不断净化节日风气,推动化风成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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