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严明2020年清明节、劳动节期间有关纪律要求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4-02浏览次数:425

全院师生:

清明节及劳动节将至,为进一步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巩固和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严防节日期间“四风”问题反弹回潮,树立文明节俭的祭祀新风,倡导风清气正的良好风尚,现就清明节、劳动节期间有关纪律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增强风险意识

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依然复杂严峻,全体师生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及省委、校党委决策部署,切实增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准确把握当前疫情防控的新形势,进一步增强风险意识,确保校园安全稳定和师生员工生命安全与身体健康。

二、严明纪律规矩,净化节日风气

清明节、劳动节期间,各党支部和广大党员干部要筑牢思想防线,严守纪律要求,发挥模范作用。要带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坚决抵制“四风”问题;要带头贯彻市防控指挥部9号令要求,暂停一切祭扫活动,不到祭扫场所进行祭扫;要带头抵制封建迷信活动,不在公共场所焚烧冥纸冥币等封建迷信殡葬用品;要带头开展文明祭祀,倡导采取网上祭祀、家庭追思等方式缅怀先人;要带头参与爱国卫生运动,积极开展环境卫生整治,巩固疫情防控成果。节日期间,严禁相互走访、送礼、宴请等活动;严禁违规接受学生及家长赠送的节礼;严禁违规收受礼品、礼金、电子红包等礼物;严禁奢侈浪费和其他违规违纪行为。

三、落实主体责任,强化责任担当

全体师生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政治自觉,坚定“四个意识”,做到“两个维护”,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传导责任压力,严明清明节及劳动节期间纪律要求,强化教职工纪律规矩意识,深化宣传教育,做好监督检查,抓好责任落实,将践行节日期间廉洁纪律作为巩固拓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的重要检验,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党员领导干部要以上率下、以身作则,形成“头雁效应,加强对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和约束,坚决反对特权行为,自觉抵制不良风气,真正树好榜样、做好表率。

四、强化监督职责,严肃执纪问责

院纪检委员和各支部纪检委员将加大监督检查和问题查处力度,坚持从严执纪、快查快办,对违规违纪行为零容忍、严惩戒,既追究当事人责任,还要追究相关领导责任,以严肃问责倒逼责任落实。节日期间凡因“四风”问题受到纪律处分的,一经发现,依规依纪严肃处理,通报曝光。

校纪委举报电话:84762625

校纪委举报邮箱:jjjc@dlou.edu.cn

院纪委举报电话:84762221

院纪委举报邮箱:huanyingliu@dlo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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